劣质奶粉事件:拷问社会承受底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10:45 法制日报 | |||||||||
刘海琦 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让所有人震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面对致使这些婴儿“饿死”的“元凶”———被当地人称为“空壳奶粉”的劣质婴儿奶粉,和已有一百多名婴幼儿受害、13名死亡的现实,再看看媒体报道的那些婴儿惨不忍睹的照片和画面,又有谁不肝肠寸断呢?
“每一个今天来到世界的婴孩/张大了眼睛摸索着一个真心的关怀”此时,不禁让人想起罗大佑的《未来的主人翁》。然而,阜阳的这些婴儿不仅没有得到真心的关怀,得到的是最恶毒的待遇。想象一下吧,当婴儿在吃着毫无营养的奶粉以哭声表达饥饿之时是多么无助。“每一个来到世界的生命在期待/因为我们改变的世界/将是他们的未来/别以为我们的孩子们太小/他们什么都不懂/我听到无言的抗议在他们悄悄的睡梦中”。除了他们无言的抗议,直接反应民意的网上论坛同样一片讨伐之声,其中不乏激烈之言辞。人们追问,此次发生的劣质奶粉事件,究竟谁是“谋杀”无辜婴儿的始作俑者?为什么假冒伪劣已渗透到了几乎所有产品?有关部门是如何进行市场监管的?据报道,“空壳奶粉”并不是突然出现的,工商部门对如此夺人性命的伪劣商品为何没有发现?卫生部门为何不依法监督? 面对假冒伪劣商品一次次危害着人们的生命健康,这样的追问早已不是第一次了。 此次劣质奶粉事件拷问着政府管理部门,拷问着生产者经营者,拷问着我们每一个人,为什么造假造到这种程度?社会和人们的心理还有多少空间可以承受? 就像历次因假冒伪劣商品导致的重大伤亡事件一样,相信此次劣质奶粉事件,有关部门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也一定会有人因此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刑法条文规定再明确,法律再严厉,也无法救回那些刚来人世就被劣质奶粉扼杀的婴儿的生命,还有那些受害的婴儿,将可能一生受此折磨。更何况,法律的惩罚如同有关部门的调查以及当地对奶粉实行“市场准入”等一样,毕竟是事后的措施。严厉的法律对于制假售假者有多大威慑作用?从假冒伪劣商品屡打不绝的现实中,人们无法作出乐观的预测。难道除了法律对肇事者和相关的责任人的严惩,就没其它的办法?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笔者想不出最终的解决方案。严刑峻法惩治造假者,是遏止假冒伪劣泛滥的途径之一,但绝不是全部。如果社会不能建立起更为严密的监控预防机制,下一次,谁都不知道还会有什么样令人震惊的假冒伪劣出现。 相关专题: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害死婴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