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海关查获走私“毒龙眼”18.2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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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10:48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4月22日电(何丰伦钱程)日前,东兴海关缉私分局与东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在东兴市一垃圾处理场销毁了二氧化硫含量严重超标、从越南走私入境的越南产“毒龙眼”18.2吨。 这批“毒龙眼”是东兴海关缉私分局分别在东兴市第三招待所、新华大道等地查获的,总案值超过20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批“毒龙眼”是从中越界河北仑河,通过铁壳船从越南境内的哥龙桥附近水域向我国境内偷运的。犯罪嫌疑人承认,他们在东兴市北郊十四队码头上货后,以“蚂蚁搬家”的形式,用微型货车分批将其拉运至东兴市第三招待所,企图过驳给大货车后再运出东兴。 今年3月以来,南宁海关加大对防城和东兴地区群体性“蚂蚁搬家”式走私和中越边境绕越设关地偷运走私活动的打击力度。3月1日至4月20日以来,东兴缉私分局和联合行动小组共查获各类走私案件120起,总案值约400万元人民币。 这次查获的越南产鲜龙眼,经过东兴市检验检疫局鉴定:认为大部分二氧化硫含量严重超标,是名副其实的“毒龙眼”。 检验检疫专家指出,由于越南鲜龙眼的生产都是以个体经营为主,生产和保鲜技术落后,为防止长途运输途中腐败变质,延长龙眼的保鲜期和提高龙眼的外在感观品质,只有采用硫磺漂白和熏蒸的方法来进行保鲜。部分鲜龙眼二氧化硫含量严重超标,俗称“毒龙眼”。人一旦食用,就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粘膜损伤等中毒反应,严重时会毒害肝、肾脏,造成急性中毒。 东兴海关缉私分局负责人介绍,由于目前越南的水果已进入收获期,大量的水果将出口我国,而我国水果进口检验检疫管理严格,走私分子为了谋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进行走私活动,近期水果走私活动可能比较突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