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五一”黄金周期间不合要求车辆禁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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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11:19 新华网 | |||||||||
21日,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为保证“五一”黄金周的交通安全,省交通厅各个部门召开了严查严管等准备工作会 议。会议要求,严格《假日运输安全检验合格证》发放和管理。组织全省各级运输管理机构、港监船检机构对营运车辆(船舶 )的技术状况、设备设施、从业人员资格进行了严格检查和审查,对车辆技术状况、安全服务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假 日运输安全检验合格证》,不得参加黄金周运输。
对全省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对不具备危险品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予以取缔,对没有配备押 运员的车辆限期整改。 4月30日,启动《吉林省道(水)路运输应急事件处理预案》,一旦发生紧急事故,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工作。严格 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处理程序,确保运输畅通和安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 《吉林省道路运输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责任。 据预测,“五一”期间客流相对集中,届时学生流、探亲流、旅游流重叠,运输组织难度加大。预计客流高峰将出现 在4月29日、30日和5月1日、7日、8日,客流量将达到265万人次,同比增长1%。黄金周期间,全省日投入车辆 1万余台,班次13.7万个。(记者张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