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察厅: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惠民政策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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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12:07 新华网 | |||||||||
日前,省纪委、监察厅发出关于加强对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和政府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开展对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工作中。分管领导要负起责任,亲自过问,及
通知要求,要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及早介入,全程监督。各种政策性补贴特别是粮食补贴资金近日将陆续拨付到市、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早介入,熟悉政策,掌握情况,制定措施,关口前移,做好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防止各类问题的发生,保证各项政策按规定落实到位。二是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河北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办法》和《2004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规定,制定科学、周密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三是抓住重点内容和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要把有关文件中规定的对种粮农民直补、减免农业税、购置农机具补贴、良种补贴、稳定生产资料价格等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粮食直补和减免农业税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自始至终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加大查处力度。凡挪用、贪污、截留、滞留和克扣补贴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对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欺上瞒下、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或工作严重失误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干扰办案等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