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专项行动确定4项重点 注意5类问题要查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12:09 新华网 | |||||||||
记者从4月20日召开的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4个方面,并特别注意5类问题的查处。 这4方面的查处重点分别是: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生态破坏问题,重点是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居民区噪声污染等问题;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违法排污问题,重点是城市污水处理厂、垃
会议要求,各地在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要特别注意5类问题的查处:一是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中反映的严重污染问题;二是距离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区较近并有可能对人群造成污染伤害隐患的重点污染企业;三是有可能对农业、渔业造成严重污染损害的重污染企业;四是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的重污染违法建设项目;五是制革、造纸、化工等重污染工业密集区整治后又出现的严重环境污染案件。 副省长柳宝全强调,各地要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制定整治计划,限期办结;对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该补办手续的补办手续,该停产治理的停产治理;对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六小”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对超标排污企业,特别是前3年严查行动中已经受到查处现仍超标排污的企业,要从重处罚。要坚决做到违法情节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不放过、对责任人没有处理到位的不放过,坚决依法查处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