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企境外拓展有重金奖励 最高补助额6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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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13:21 新华网 | |||||||||
记者从云南省商务厅获悉:今年内,云南省企业到境外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对外设计咨询、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直接投资项目,都可能获得政府部门的适当资金补助。其中,对外承包工程的最高补助金额可达60万元。 据悉,为贯彻实施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云企做大做强外经贸业务,进一步开拓国际新市场,经云南省政府批准,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
云企申请使用“走出去”经费补助,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对外承包工程、对外设计咨询项目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商务部批准,拥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或是交叉经营边境经合业务的边贸企业;申请劳务合作项目的单位不但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还要经商务部批准拥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的综合性国际公司及具有单项劳务合作经营权的企业或交叉经营边境经合业务的边贸企业;境外直接投资项目单位应为,经商务部批准同意的在境外投资的企业、公司或经济组织;二、按规定足额交纳外派劳务备用金并于当年年审合格的企业;三、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健全且以往资信较好,近两年没有骗汇、骗税、走私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四、专项资金的申请范围仅限于对外实际签订合同的企业,即总承包方;若属中方联营体中标,需由联营各方协商并签署书面意见后,共同申报并附相关说明。对外实际签约的项目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报。(完)(韩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