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首次选拔11名公务员到国企任财务总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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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13:53 新华网 | |||||||||
今年广州首次从公务员中选拔11人到国企任财务总监。记者昨日获悉,在2000年通过公开招聘,向市属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委派5名财务总监的基础上,今年广州市进一步扩大委派范围,首次从公务员中选拔了11人,并从原聘任财务总监中续聘了3人,分别派驻越秀企业、医药、广钢、广百、国际、珠啤、港务、建设资产经营、机电、珠江钢琴、纺织、发展、汽车和轻工14家市属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
任职人员均具副处以上职务 据了解,广州市的国企财务总监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3年。任职财务总监的年龄截至2004年1月31日,男性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需具有较全面的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和现代企业管理专业知识;在财政、审计、税务部门或其它单位财会、审计岗位担任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或副处级职务5年以上,并具有会计师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资格)。 选拔形式采取个人自愿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任期满后经考核称职,如本人申请续任,可安排到另一授权经营机构续任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履行四职责 目前,财务总监派驻的单位包括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珠江钢琴集团有限公司等一批广州市属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财务总监的职责是:列席派驻单位的董事会会议,参加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其它有关会议,履行对派驻单位经营管理中的财务监督职责,监督其依法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酝酿出台期权激励机制 广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约占广东全省的1/3,居全省首位。目前,广州国企改革已经初步探索出一条“授权经营”经验,全市国企优势资产集中,先后成立9个集团公司,将企业资产授权给董事长、总经理等经营者经营。 今年,广州国企改革将全面开展产权主体多元化改造,有条件的企业都要改为股份制。同时逐步实行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年薪制,并探索股份期权的激励办法,使经营者利益与经营效益和发展挂钩。有关人士估计,今年广州可能将加快企业经营者长效激励机制方案的出台,尽快推出规范有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年薪、岗位工资、股票期权等多种形式的薪酬制度。(作者:/梁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