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个人游细则月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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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15:16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今年7月1日开始,福州(仅限市区)、厦门、泉州可办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了解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已在制订港澳个人游的详细操作办法,出台该《实施细则》后还将向公安部报批,预计本月底会发布正式消息。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省内的各大旅行社对于港澳个人游的开放早已摩拳擦掌,胸有成竹了。 旅行社不再统包
收费只一两百元 省内几家出境游组团社都表示,对旅行社而言,港澳个人游不再是以往“统包模式”,其操作和旅行社一直推行的“自由行”、“探亲游”颇为类似。旅行社只需要提供一部分服务,如负责接送、海关通关等等,费用一两百元,不需要为游客提供食宿、娱乐、购物等项目。游客如有什么需要,可任意组合这些内容,旅行社就提供什么服务。福建世纪神舟国际旅行社计调部经理告诉记者,率先开办港澳个人游的上海、广州等地旅行社,之前也曾担心游客流失,但实际操作中,旅行社配合港澳个人游,推出“下班去香港”、“周末到香港购物”等产品,吸引了不少购物、观光、公务需求的市民,刺激了消费,对旅行社的生意,对促进旅游实业的繁荣,无疑都是利好。 探亲游客流失不少 7月1日后,赴港澳游的客流量会大幅增长,但是原本占港澳游30%以上比例的探亲游客会流失不少。几家出境游组团社都认为,随着办理手续的简化,居民到港澳去的手续越来越简便,实际上接近无理由申请。这项政策客观上拉近了福厦泉和港澳的距离,减少了旅行社的组团作用,但由于旅行社目前组织港澳游的透明化,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利润相当于福州周边游的利润,就是几十元钱”,所以损失探亲游的这部分游客,对旅行社也谈不上冲击。 本报记者 帅斌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