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严查“化工危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01:10 时代商报 | |||||||||
4月16日,重庆市天原化工总厂发生事故,造成9人死亡。 4月19日,广东省茂名市一私人炼油厂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 4月20日,北京市怀柔区中发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八道河冶炼厂发生氰化氢气体泄漏事故,造成3人死亡;
江西省南昌市江西油脂化工厂发生废弃氯气钢瓶残留氯气泄漏事故,造成多人中毒。 4月21日,浙江省台州市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甲苯反应釜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 针对近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4月21日发出通知。通知说,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连续发生,充分暴露出一些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由于受前几年化学品市场低迷的影响,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存在很多事故隐患,有些老企业的生产装置、设备老化,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生产、轻安全等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当前,正值化学品国际、国内市场走势趋旺,更要防止少数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忽视安全生产,冒险违章蛮干。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地要对这些事故引以为戒,立即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各类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