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影液里炼银子可罚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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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03:2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罗暄实习生刘星)昨日是4·22世界地球日,重庆市环保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在5月31日前,对所属的感光材料废物进行排污申报。不按时申报产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将受到5万元重罚。 昨日上午,记者乔装成拍婚纱照的情侣来到七星岗某影楼。在一间暗室里,摄影师小陶正在冲洗照片。小陶称,该影楼每天要冲洗上百个胶卷。一瓶15毫升的显影液冲一卷。冲
环保部门估计,该市每年可产生1000吨以上的感光废物,大多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了环境中。这些废物包括废显(定)影液、胶片和像纸等,属国家危险废物,有致癌、致畸等危害。而且胶片等废物不易降解,对土壤结构也有一定破坏。目前,由于感光废物处理技术难度较大,普遍存在违法排放和变卖现象。 这些废物流向了何方?一知情人士称,基本上都被加工金银的工匠收购了。由于显影液中含有卤化银等成分,将其放入还原液,用棒子简单搅拌,再用纱布过滤就可收集到银子,“一吨感光废物中可提取几公斤白银!”剩余的有害毒液又再次被排入环境中。 据重庆市环保局固废中心有关人士介绍,该局日前已发出通知,要求各产生感光材料废物的单位及个人5月31日前要如实申报,并将废物交给有资质的专业环保单位处理。如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若因随意倾倒、填埋造成环境污染的可处罚款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