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老头摧花 开水泼了又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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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06:24 天府早报 | |||||||||
一女孩因丢失自行车与他发生口角遭袭击,整瓶开水顺着头部流下被烫伤 几句口角,五旬老翁将整瓶开水淋向17岁少女的头部,造成其面部烫伤,失去了曾经清秀的面容。昨(22)日,金堂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在刑事附带民事自诉中,少女小玉(化名)的家人向被告叶家发索赔整形费等共计25万元。
上午8时40分,小玉来到法庭上时,她的面部两侧明显不对称,“左边脸是‘木’的,偶尔还会痛,左眼常流泪。”眼泪在小玉的眼眶里打转,而这一切都因为一辆自行车。 公诉机关指控称,去年12月22日下午,小玉和堂姐等人因为一辆丢失的自行车与修车摊老板叶家发发生口角,叶抄起温水瓶泼向小玉,整瓶开水顺着小玉的头部流了下去。经鉴定,其面部烫伤为轻伤。叶家发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随后,小玉的代理律师黄天志当庭宣读了自诉书,向叶家发索赔整形费、误工费、车旅费、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失费共计25万余元。 站在被告席上,叶家发不住地抖着自己的右脚,右手在大腿上搓来搓去。他承认自己伤害小玉的犯罪事实,但听到对方陈述案发原因时,他激动起来:“是她们先把我摊子掀了的,她自己也有过错。”对于25万多元的巨额索赔,叶表示,除了医疗费,其余费用一概不予承担。 “他第一次没泼中,竟然还要泼第二次!他面前是一个尚未成年的少女啊。”庭上,黄律师一再强调,此案不应作为普通的故意伤人案,应对叶家发从重处罚,以此唤起社会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视,“未成年人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希望能起到一个警示作用。” 早报记者陈昊实习生雷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