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养老金征缴实行奖惩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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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07:11 扬子晚报 | |||||||||
从22日召开的全省养老保险征缴现场会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对13个省辖市抓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行综合考核,根据扩面人数、基金征缴、征缴率、清欠率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对综合排名在前6位的给予表彰奖励。对33个困难市县完成省政府下达的6项考核指标任务、实现养老保险当年收支平衡并有结余的,在50万元以内的,给予奖励50万元,超过50万元的,按1:1给予奖励,最高可以达到2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对完成任务差的地方,给予通报批评,由地方政府对相关职能部门给予必要的处理。
另悉,2003年我省收入前三位的是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如皋、启东、灌云、通州、楚州等5个县(市)养老保险缴费收入增加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东海、赣榆、灌云、丰县4县新增参保人数超过5000人。(江大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