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工会要重点维护职工四项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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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09:2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顾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在当前,工会组织重点要维护好职工的四项权利,这是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王万宾日前在省总工会调研时强调的。王万宾说,维护工人阶级的根本权益要从更高的层面、更宽的领域、更大的角度来深入思考。第一,应该维护广大职工参与国家改革和建设的权利。职工首先应该有个岗位。工会要协助政府抓好再就业工作。下岗职工不是包袱,不论在岗、还是下岗,工人阶级都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在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第二,要
王万宾强调,围绕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这一主题、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一工会职责,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各级工会建成“职工之家”。工会要抓住“组织起来、切实维权”这一重点,推进工会工作重心下移,为基层服务、为职工服务。最重要、最关键的是要让职工感到工会是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组织。 王万宾希望在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中,辽宁工会能够创造出一套与振兴老工业基地相一致、相配套的新时期工会工作经验。他说,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标志,一是辽宁乃至东北能够成为国家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广大工人阶级和全省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和调动。如果全省人民的精神状态始终都很好,充满了信心、充满了希望,这就是振兴的重要标志。所以,从这个角度说,工会创造出这个与时代相一致的新经验,用来推动和指导我们的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