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清扫”高速公路沿线污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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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10:53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 冯永强 通讯员 高翔) 本报讯为了要从根本上控制西宝高速公路沿线的环境污染,陕西省宝鸡市从3月1日至5月31日,开展西宝高速公路西侧重点区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是以西宝高速公路宝鸡段为中轴线,南到西宝高速南线以北
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严肃查处污染反弹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和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属于落后生产能力、污染严重工艺和产品的企业。采取断电、断水、拆除设备、吊销营业执照等强有力措施;二、严肃查处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未依法进行环评和执行“三同时”的建设项目,责令其停产整顿,完善审批手续,规范运行;三、严肃查处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对限期治理工程未完成而擅自生产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对治污设施擅自停运的企业要作为查处重点。禁止新建钢铁、电解铝、水泥企业及其他重要污染项目;四、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的动态管理,对重点排污企业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每两月进行的一次监督性监测;五、在高速公路两侧,严禁建设污染排放明渠;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或者其他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乱堆乱倒煤炭、矸石、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及设置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已有的要限期处理;对沿线有碍景观的废旧烟囱和生产设施要限期拆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