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女生"五一"披婚纱 如何宽容对待校园婚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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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11:07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频道4月23日电(张晓辉刘雪峰) 难得的五一长假,往往成为新人们操办喜事的首选日期。家住天津的王洋和刘航的婚礼也定在5月1日举行,但有所不同的是,准新娘王洋在为婚事忙碌的同时,还要出入一个特别的地方--大学课堂。 王洋今年23岁,是天津师范大学本科三年级的一名学生。准新郎刘航则是一边工作一边攻读天津大学的博士学位。两人相恋近一年,并于2003年10月18日领取了结婚证。作为一
王洋说,选择结婚是经过彼此的慎重考虑,既不是为了出风头,也不是一时冲动。虽然还是一名在校本科大学生,但是自己和相爱的人已经具备结婚的条件,也符合法律的规定,所以我决定结婚,这是我的权利。王洋还认为婚姻和学业之间不会有太大的冲突,自己不会因为结了婚就不去上课,明年她还准备考研。先读书再结婚,还是先结婚再读书,我觉得这并没有一个先后顺序。 刘航认为,结婚完全是因为双方的感情准备、物质准备、心理准备都已经能够承担婚姻的责任,而且我们组成家庭也没有什么负担,也没有孩子。所以说家庭其实提供的是一个更轻松、更愉快的环境。结婚只会让双方更稳定。我们有明确的生活计划,双方都会努力完成自己的学业。 对于两个人准备结婚的决定,王洋的父母开始并不同意。做为家长,我们和很多人一样都是传统的想法,觉得上学期间结婚可能有些草率。王洋的母亲对记者说,他们给我摆了很多理由,说在感情上是认真的,在物质上、学业上、工作上都有充分的准备。听完后,我想现在大学生谈恋爱的特别多,而且有很多背着家里在外租房子同居。与其这样,既然条件也比较成熟了,结婚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比较名正言顺,在法律上也有保障。作为成年人,他们有能力、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记者看到,自1990年1月20日开始施行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对于王洋结婚一事,校方态度是比较谨慎的。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处处长齐建新介绍说,原有管理规定制定时间较早,而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新的规定还没有下来,所以学校现在对这个事情也没有明确的说法。而新的婚姻法出台以后,结婚不再需要有关单位开证明,也没有对在校大学生结婚作出限制,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结婚,学校可以不作过多地干涉。 据说,班上的20多名同学都已经收到了王洋的结婚请帖,但在校同学结婚毕竟是件新鲜事儿,大学生对此看法也不尽相同。大学生吕卓认为对这个事情不应该太介意,既然法律没有限制,一切就应该顺其自然,结婚和学习不会冲突。另一位大学生康哲则认为在校读书,应该以学业为重,结婚必然会分散精力,影响学习;如果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的话,两人仅仅是拿那么一个证、住在一起,意义不大。 许多专家认为,准许大学生结婚,在现阶段,它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法律价值大于现实需要。天津社科院副研究员汪洁说:婚姻自由的权利是人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23岁的王洋要结婚,合法、合理、合情,结婚是她个人的选择,是她个人人生规划的一部分。虽然在校大学生结婚与传统观念有些违背,但是只要他们能妥善处理好学习和生活的关系,社会应该给予更多的理解。同时不必担心其他大学生会纷纷效仿,大学生有分析问题的实际能力,他们会考虑经济条件是否允许,并且珍惜大学四年难得的集体生活,而不会盲目选择婚姻,应该充分信任他们可以从自身实际出发规划好自己的人生。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10月1日已经实施,新条例中规定:只要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带齐相关证件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据了解,近日山东大学也出台了关于在校学生结婚和申请生育管理的暂行规定。在宽容对待校园婚姻的同时,各高校也纷纷倡导大学生晚婚晚育,珍惜学习的大好时机。(完)(来源: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