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吉林两市公交专用道至少5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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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11:26 新华网 | |||||||||
22日,记者从省建设厅城建处了解到,从现在开始,吉林省将利用5年时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 导地位。届时,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速度要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达到90%以上。建成区任意两点间公交车可 达时间长春市、吉林市不超过40分钟、地级城市不超过30分钟,其他城市不超过20分钟。 万人拥有交通车数量,长春、吉林达到13标台
目前,吉林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具体实施意见已经出台,我省的“五年目标”是:万人拥有公交车数,长、吉两 市要达到13标台、地级城市要达到11标台、其他城市要达到9标台;站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建成区大于50% 以上,中心城区大于70%;公交车进场率要达到90%以上;公交车更新率长春、吉林要达到85%以上。 全天候或分时段设置城市公交专用道 该实施意见中指出,要通过交通组织的调整,逐步实现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道路优先使用权。各地要根据城市道路交通 条件,在主要干道或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置全天候或分时段的城市公交专用道(路)并使之形成合理的网络;2005年末之前 ,长春、吉林两市公交专用道应设立5条以上,其他城市应设立2条以上;新建城市道路和具备条件的在用道路要建设港湾式 停车站。在有条件的交叉路口要科学合理的设置公交优先通过信号系统,或设置左转(右转)专用车道,提高公交车辆通过效 率。 全面开放公交行业市场,允许各种资本进入 全面开放公交行业的市场,允许各种资本投资公交领域,允许各种组织和个人经营城市公共交通;推行特许经营制度 ,尽快制定公交行业特许经营办法,新开线路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公开选择投资者和经营者,逐步形成以国有为主导、多方 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局面。(记者程凌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