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科院原院长涉嫌受贿30余万元于昨日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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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4日01:31 人民网 | |||||||||
人民网武汉4月24日电 记者从武汉市检察院获悉,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原院长刘定富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关照”他人,收受他人“感谢费”、“拜年费”、“出国购物费”等逾30万元人民币,被检察机关指控。昨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刘定富涉嫌受贿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3月,武汉市新洲区建筑总公司项目经理陈某得知省农科院4
2003年5月7日,湖北省纪委在对其进行审查前,刘定富得知陈某、胡某等行贿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审查的“信息”后,为掩盖罪行而将大部分赃款退给了行贿人。同年12月16日,刘被依法逮捕。 据了解,现年47岁的刘定富为全国仅有的18名农学博士之一,2001年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刘定富受贿之事东窗事发后,不少业内外人士不禁为之扼腕叹息。(杜若原熊波晓亮 齐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