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毁树又告栽树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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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4日02:41 齐鲁晚报 | |||||||||
公安局:弄清土地权属,再看是否立案 本报东营4月23日讯(记者 徐波)记者今天从垦利法院了解到,民丰村第五小组128位村民以承包合同未经小组村民同意为由,将本组组长也是合同的甲方郭金山和承包人王树坦告上法庭,要求法院依法判定此合同无效。同时记者从垦利县公安局了解到,公安机关尚未对此事进行立案。
据了解,“毁树事件”发生后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由政法委牵头,专门成立了有公安、司法、信访、林业和垦利镇政府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小组,协调解决此事。根据工作小组的意见,当地林业部门对林苗被毁情况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调查。记者从林业部门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根据他们的调查,毁树情况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行政处罚范围,他们将把相关材料移送当地司法机关进行定性处理。垦利县公安局任大国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地公安机关已经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至于能否立案及何时立案,任副局长解释说,因为土地承包合同存在纠纷,土地权属问题尚不清晰,只有等到法院审理完村民与王树坦的合同纠纷,根据法院的判决,确定土地的权属后,公安机关才能对此事件进行定性,才能决定是否立案。任副局长举例说,比如你在我的地里栽树,我把你的树苗给拔了,你能告我犯法了吗? 同时任副局长明确表示,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他们认为此“毁树事件”构不成犯罪。 记者从垦利县法院了解到,128位村民状告郭金山、王树坦一案法院已经受理,并将于本月29日开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