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状告中行没收假美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4日07:12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银行究竟有没有权利没收假外币?昨日,一名中国银行的储户在西城法院的法庭上称,银行作为企业,没有没收假币的权利,即使有,也只能没收人民币。 储户张某称,今年1月29日上午,他到中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办理美元存款,在数验过程中,营业员突然拿出1张100元面额的美元说是假币,予以没收。张某认为,银行没有没收假币的权利,于是诉至法院。他说,没收假币是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机
张某称,该《办法》是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和《全国人大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制定的,前者只涉及人民币,后者是针对伪造、变造或明知而持有较大数额的假币的犯罪行为的。在国内,只有人民币才是合法流通的货币,小额持有假外币,不会对我国的金融秩序造成任何影响。 中行认为《办法》中所称假币指伪造、变造的货币,所称货币则指人民币和外币,因此中行有权没收假美元。此案昨天没有当庭做出判决。(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