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法5月1日起实施 保护行人绝对优先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5日02:05 重庆晚报 | |||||||||
据沈阳晚报报道4月23日,记者获悉,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更加注重了以人为本,保护交通参与人的人身安全,特别是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首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活动中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它不仅系统地规范了道路交通管理的内容,而且出台了新的规定。
赋予了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优先权。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行,必须停车让行。保护在无交通信号的情况下的行人横过道路权。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机动车要主动避让行人。网络编辑:孔祥伟 相关专题:《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