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井喷事故下月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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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5日02:2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重庆消息记者昨天从多个相关部门获悉,5月下旬或稍晚些时候,开县川东北气矿“12.23”特大井喷事故6名犯罪嫌疑人将在万州受审。负责公诉的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目前正进行起诉前准备工作,估计在5月中旬或下旬,市检二分院将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确切的消息说,地处万州的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将负责这一案件的审理。6名对12.23特大井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石油钻探公司原副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吴华;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
他们要对243条生命负责 国务院专家调查组的事故鉴定报告认为,井喷失控以后,指挥决策严重失误,没有及时对放喷管线实施点火,以致大量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的有害气体喷出,造成了这次事故的扩大和恶化。川东钻探公司及有关决策人员,对本井是否应采取点火措施,未能尽快做出果断决策和明确指令,是事故扩大的原因。另据事故原因分析,是有关人员违规操作,将12月21日下钻的钻具组合中的回压阀去掉,才致使起钻发生井喷时钻杆内无法控制,井喷失控。同时事故专家组的鉴定报告还认为:起钻过程中存在违章操作,钻井液灌注不符合规定是造成溢流并导致井喷的主要原因。因此有关责任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夏显虎)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