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新规定 保障和规范律师依法办理刑事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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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5日06:50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赵良英、通讯员刘元生报道: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保障和规范律师依法办理刑事案件的试行规定》(简称《规定》),要求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针对反映较多的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等问题,《规定》明确了律师的相关权利、办理手续时间及办案机关的责任。如:在押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机关应在7日内
《规定》还就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出要求。如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律师执业证号应载入相关法律文书中;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司法行政机关应以书面形式移送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