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未文明服务市民可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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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5日07:52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晓平) 物业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见面或提供维修服务时,不得粗暴无理,而是必须彬彬有礼,见面用问候语、离开用告别语,适时地用道歉语,做到“您好”、“再见”、“对不起”不离口。
下个月起,未使用文明用语的物业人员,市民可向所在地区(县)房地部门的投诉中心进行投诉。市房地资源管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个月起,《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服务人员文明用语》将在全市各物业公司推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