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井喷事故案将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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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5日12:52 扬子晚报 | |||||||||
重庆讯 记者昨天从多个相关部门获悉,5月下旬或稍晚些时候,开县川东北气矿“12·23”特大井喷事故6名犯罪嫌疑人将在万州受审。负责公诉的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目前正进行起诉前准备工作,估计在5月中旬或下旬,市检二分院将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名对“12·23”特大井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石油钻探公司原副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吴华;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
2003年12月23日,位于开县高桥镇的中石油川东北气矿罗家16井发生特大井喷,导致243人中毒死亡。这起事故被确认为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庆警方先后将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吴华等6人拘捕。 据悉,由于涉及艰深的专业领域,仅案件侦破就收集了多达2000多页的证据,因此仅法庭调查阶段就要耗费相当长的时间。(夏显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