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今年起可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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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5日20:49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4月25日电香港知识产权署宣布:从今年起,香港居民将可参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及其后在内地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以往上述考试只供内地的中国公民报考。 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安排之下,经香港特区知识产权署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磋商,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容许符合资格的香港居民参加考试。最近一次
知识产权署发言人说,考试合格的香港居民,在内地专利代理机构实习满一年后,可申请领取《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