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出租场地学生校内当“老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05: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厉莉)学生向学校交一点管理费,便可以在学校的“自立市场”内经商当老板。昨日,记者从重庆工商大学获悉,这种由学校牵头成立的自立市场颇为“兴旺”,已有4位学生老板在市场内练摊,生意还不错呢。 现象:学生校内练摊忙
据了解,这个自立市场由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最先发起。凡是有意向在自立市场内当“老板”的学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领取申请表,经学院领导同意后成为市场内的经营者。自立市场位于学校2号宿舍楼至5号楼前的道路宣传栏旁,营业时间暂定于每周星期5早上10点到下午6点,经营范围限定为学生日常生活用品、学习用品、文体用品。此外,学生每两周向学校缴纳管理费用10元,四周18元。 学生:锻炼管理才能 该校财政金融学院金融投资专业大三的张林和同学们上周五已在自立市场“上岗”了,主要是卖电扇。张林称,自立市场经商,一方面可以锻炼自己管理、社交、口才等各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用自己的劳动赚取一点零花钱,少向父母开口要钱。 校方:练摊不会耽搁学业 据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人冉启秀老师介绍,学校成立市场目的就是锻炼同学们的能力,收取的管理费也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并提供桌椅等各种服务。至于学生“练摊”会不会耽搁学习,冉启秀称学校在学生申请时就要调查申请人的课表,学生必须在没课时才来“上班”。另外,公寓管理中心还会对经商学生的货源进行监督,确保自立市场不出现“歪”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