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特困家庭毕业生保证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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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07:09 扬子晚报 | |||||||||
日前,扬州市人事、公安、教育等部门推出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新规定,提出对特困家庭毕业生可保证就业。且2004年度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从现在开始全面启动。 该市人事部门将对由有关部门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实行重点推荐、优先安置、保底就业的办法,并按照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专业基本对口或专业相近的原则,向有关单位进行专门推荐和协商安置。各用人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
据了解,凡是扬州籍2004届普通高校、中专校的毕业生,且符合该市总工会认定的2003年度市级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或是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都可持特困家庭证明、身份证及在校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到该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登记。(姜师立)(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