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铁路公路敞开运煤 确保我省夏季不出现电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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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07:52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4月25日讯(记者 胡磊 实习生 张帅 通讯员 王成义)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夏季用电高峰日益临近,昨天,省政府紧急召开煤电运联席会议,下发《全省“迎峰度夏”电煤供应及电网运行保障方案》,确保我省夏季不出现“电荒”,保证电力供应和电网运行安全。 根据省政府要求,到5月底以前,省内各重点煤矿企业要在确保重点合同量131万吨
为了确保外地煤供应,我省开通陕西、山西、河南供我省电煤的直达列车,同时充分发挥海运的优势,特别是青岛、黄岛、潍坊电厂要多渠道寻找海运电煤资源,缓解胶东半岛电煤及电力供应的紧张局面,并对海运电煤在港杂费、海运费等方面给予适当补贴。此外,从5月1日起到8月31日止,对省内外电煤运输汽车,凡挂有相关部门制发的《电煤运输通行证》的企业,要做到“不查、不扣、不罚”。对运河煤炭运输实行申报管理,调控好煤炭出省。 对供电压力较大的青岛、潍坊、烟台地区,从5月1日开始,加大三市峰谷分时电价差,峰谷电价差暂由目前的3倍扩大到4倍,即高峰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下浮40%。这是我省自1995年实行分时电价政策以来首次调整峰谷电价差。目前,按照分时电价规定,每天8:00—11:00和18:00—23:00为高峰阶段,23:00—次日7:00为低谷阶段,其他时段为平常阶段。编辑:余梁(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