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贯彻掀高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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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08:45 河北日报 | |||||||||
本报4月25日讯(记者周远)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应当停车让行;警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享有优先通行权;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今天下午,省会各界冒着霏霏细雨,在省会文化广场举行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活动。 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
在今天的活动中,省会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宣读了《致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公开信》,号召每个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来自省内各地的驾驶员、交通安全协管员、居民和中学生代表向全省各界表示要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积极倡导、推进交通文明建设。 相关专题:《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