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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起施行专题 > 正文

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贯彻掀高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08:45 河北日报

  本报4月25日讯(记者周远)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应当停车让行;警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享有优先通行权;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今天下午,省会各界冒着霏霏细雨,在省会文化广场举行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活动。

  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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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了全体交通参与者之间的关系,体现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的思想,为整治交通违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贯彻领导小组组长白润璋参加了今天的活动。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宣传和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的实际行动。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道路交通法律、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在今天的活动中,省会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宣读了《致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公开信》,号召每个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来自省内各地的驾驶员、交通安全协管员、居民和中学生代表向全省各界表示要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积极倡导、推进交通文明建设。

  相关专题:《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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