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43条人命负责!——重庆将开审特大井喷事故嫌疑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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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09:19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据《重庆晨报》报道昨日,记者从多个相关部门获悉,5月下旬或稍晚些时候,开县川东北气矿“12·23”特大井喷事故6名犯罪嫌疑人将在万州受审。 6名对“12·23”特大井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石油钻探公司原副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吴华;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钻井12队原队长吴斌;原录井工肖先素;四川石油管理局钻采工艺研究院
2003年12月23日,位于开县高桥镇的中石油川东北气矿罗家16井发生特大井喷,导致243人中毒死亡。这起事故被确认为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庆警方先后将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吴华等6人拘捕。 国务院专家调查组的事故鉴定报告认为,井喷失控以后,指挥决策严重失误,没有及时对放喷管线实施点火,以致大量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的有害气体喷出,造成了这次事故的扩大和恶化。川东钻探公司及有关决策人员对本井是否应采取点火措施未能尽快作出果断决策和明确指令,是事故扩大的原因。 另据事故原因分析,是有关人员违规操作,将12月21日下钻的钻具组合中的回压阀去掉,才致使起钻发生井喷时钻杆内无法控制,井喷失控。(实习生 蕥嬉/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