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新区建设推出新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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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12:10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农民安置杜绝“城中村” 最近,安宁市在大屯新区建设中,采取农民住单元楼,不再划地建房;农转非,享受城镇居民待遇等形式,杜绝“城中村”。
安宁市大屯新区是为适应新一轮大工业开发和城市建设发展需要而开发建设的的城市新区,规划总用地面积3.28平方公里,涉及5个村民小组1720人的拆迁安置问题。安宁市为了避免在城市发展中形成新的“城中村”,一是市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被拆迁户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给予评估补偿,被拆迁户不再划地建房,统一住单元楼安置房。安置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物业管理,被拆迁户自行选定给出的5种不同户型,按户出售。安置房人均25平方米,单价550元/平方米。每户超30平方米以内(含30平方米)按800元/平方米计算,超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按1000元/平方米计算,超5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成本价计算。 二是被拆迁户一次性转为城镇居民户口,享受城镇居民待遇,连续3年享受人均190元/月的城镇居民生活补助。3年后,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仍享受190元/月的生活补助,直至去世。3年后,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办理。被征地农民既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又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养老待遇按照“只靠一头,自愿选择”原则执行。三是对新区征地拆迁安置户的就业问题,一方面鼓励其参与新区开发,向二、三产业转移;另一方面,对具备法定劳动能力而未就业的发给失业证,经职业技能培训合格后推荐上岗就业。 王志群张帜然(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