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华:港府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港政体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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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17:11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4月26日电(记者罗政)香港特区政府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就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作出的决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有利于维护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6日上午审议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董建华26日中午就此发表谈话指出,特
董建华说,他已嘱咐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争取在5月份提交香港政制发展第三号报告书,积极推动社会理性、务实、有前瞻性地开展政制发展的下一步工作。他还呼吁香港各政治团体、社会各界冷静、理性,本着求同存异、同心协力的精神,摒除成见,共同为香港的政制发展寻求共识。 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曾荫权26日表示,专责小组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在符合基本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大前提下,对所有关于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的规定提供意见。 曾荫权说,我们需要的是一个经得起时间考验,符合基本法以及有利于香港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政治体制。各方各派不同意见的人士及组织必须坐下来进行对话,互相尊重,更好地了解彼此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