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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华:港府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港政体的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17:11 新华网

  新华网香港4月26日电(记者罗政)香港特区政府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就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作出的决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有利于维护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6日上午审议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董建华26日中午就此发表谈话指出,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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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这项决定正式启动了香港基本法附件的修改机制。在过去3个月,由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曾荫权领导的政制发展专责小组做了大量工作,广泛咨询了社会各界及中央有关部门的意见,妥善处理了有关政制发展的原则和法律程序问题。在此基础上,现在是适当时候把政制发展工作向前推进。

  董建华说,他已嘱咐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争取在5月份提交香港政制发展第三号报告书,积极推动社会理性、务实、有前瞻性地开展政制发展的下一步工作。他还呼吁香港各政治团体、社会各界冷静、理性,本着求同存异、同心协力的精神,摒除成见,共同为香港的政制发展寻求共识。

  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曾荫权26日表示,专责小组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在符合基本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大前提下,对所有关于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的规定提供意见。

  曾荫权说,我们需要的是一个经得起时间考验,符合基本法以及有利于香港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政治体制。各方各派不同意见的人士及组织必须坐下来进行对话,互相尊重,更好地了解彼此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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