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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电力市场建设系列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18:12 中国电力新闻网

  关注电力市场建设系列报道(一)当市场遭遇缺电

  本网记者陆文辉

  2003年7月2日,已运作近3年的浙江电力市场,由于缺电的加剧,不得不停止市场竞价,当时的涨停板在每千 瓦时0.82元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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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年后,2004年1月15日,我国第一个区域电力市场———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正式模拟运行。按照计划,华东 电力市场也将于5月开始模拟运行。

  此时,中国的缺电正呈蔓延之势。2003年全国22个省市出现拉闸限电,部分地区从原先仅缺电力发展到电力电 量均短缺。2004年,受经济继续走高和电煤供应不足等因素影响,供需形势更加紧张。

  一个现实鲜明地摆在人们面前,那就是电力市场化改革与电力短缺砰然相撞。缺电形势下启动电力市场,条件成熟吗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担心和疑虑,甚至有人提出,警惕重蹈当年美国加州电力危机的覆辙。

  加州电力危机会在中国重演吗

  2000年夏天,由于高温干旱,加州严重缺电,电力批发市场价格推至高点。在销售电价被冻结的情况下,电力公 用事业公司出现价格倒挂,财务状况恶化,资信降低,不能从批发市场上买到足够的电力,最终导致加州电力供需严重失衡, 电力公司也申请破产保护。

  根据事后分析,酿成加州电力危机的最根本原因在于1996年加州通过的开放电力市场的法案。这一法案中存在着 明显的制度设计缺陷:一是电力公司和发电商之间没有签订长期稳定的供购电合同;二是要求电力公司必须100%从现货市 场购电,没有期货市场,市场无法提供反映长期供求关系的价格信号;三是缺乏科学合理的价格传导机制;四是没有设定市场 最高和最低限价。

  目前中国电力市场的建设面临许多与当年加州电力市场相似的情形:电力供需形势紧张,价格传导机制尚未建立,等 等。毋庸讳言,此时建立电力市场,与供需缓和情况下建立电力市场相比,风险要大得多。

  市场风险让作为市场主体的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担心。电网企业最大的担心在于目前输配电价尚未 出台,发售两端价格也未实现联动,一旦出现像加州那样的价格大幅上扬,那么极可能步太平洋电力公司和爱迪生电力公司的 后尘,遭受严重亏损甚至濒临破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认为,市场经济能够发挥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奥秘在于竞争,特别是卖方的竞争。 但对于自然垄断行业,价格是政府管制的,投资是政府审批的,同时又具有建设周期长的技术特点,所以供不应求的情况并不 能在市场价格的引导下得到缓解。

  电力专家朱成章说,加州电力危机后世界银行曾发表报告,提出市场化改革的四个起始点:一是发电容量是否能满足 电力市场需求,二是电价比成本高还是低,三是电网的覆盖范围,四是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否明确。他认为,当务之急是建立电 源前期市场,从电源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等各方面引入竞争机制。而在目前的缺电形势下建立电力现货市场,尚不具备条 件。

  类似的观点甚至表述于政府文件中。去年印发的《电价改革方案》(国办发62号文)就提出:“竞价上网应在电力 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实施。竞价初期应保持电价水平总体稳定,确保平稳过渡。”

  作为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的制定者,国家电监会已清楚地意识到风险的存在。但是,供需关系 并不是影响电力市场建设的决定性因素,电力市场本来就应具有双向调节作用,既能适用于供大于求,也应能适用于供不应求 。电监会前不久发表的赴欧考察报告亦称,从国外经验看,在电力供需形势相对紧张的情况下,也可能实现电力市场的良好运 行,电力市场化改革也完全可能正常开展。阿根廷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就是在电力短缺20%的情况下进行的。

  在这一思想主导下,电力市场建设在坚定不移地推进。继年初东北电力市场模拟运行启动后,华东电力市场也将进入 模拟运行。今年还将启动南方电力市场,推进华中市场建设,并开展对华北、西北电力市场的研究。

  “电力市场不可能再等3至5年,待缺电解决后才开始运行。只能在缺电条件下,通过科学完善的市场调控措施,来 确保市场建设的顺利进行,将风险降至最低点。”电力市场专家陈青达如是说。

  用户的货币选票在电力市场失效

  有人说,加州电力危机的产生是因为过于相信了市场的自我调节力量,也就是过于推崇“看不见的手”的功能。记者 认为,这只是导致加州电力危机的部分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割裂了发电侧与需求侧的联系,将发电侧市场设计为完全竞争市 场,而忽视了包括需求侧在内的整个电力产品市场的制度设计,导致了零售电价与电力成本相脱离。

  包括发、输、配在内的整个电力生产流程,能否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完全竞争市场呢?就目前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 和模式,是不可能的。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第一步是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市场中电网公司作为单一购买机构从发电厂购电。 输配环节电价尚未独立定价,输配分开改革尚未提上日程,用户侧只能执行政府管制的零售电价。这种单一购买者模式存在三 个问题:一是买方单一,无法实现充分竞争;二是单一购电机构的市场缺乏需求侧对市场的响应,市场价格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三是单一购买者承担了全部买电风险。

  从经济学角度看,失去用户侧的需求反映,而仅有生产商的供给表现,即失去了市场价格确定的基础。按照市场经济 的宗旨,发电端的生产者本应根据消费者的货币选票来组织生产、提供产品,通过这种“消费者统治”的经济关系,促使社会 的经济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而在中国的电力市场中,消费者的货币选票失效了。

  尽管正在探索大用户直购的试点,但与多买方—多卖方的完全竞争市场还相距甚远。为这样一个用户没有加入市场链 的不对称的市场量身定做市场规则,对市场设计者们确是一场挑战。

  缺电条件下的市场制度设计

  国家电监会一位负责人说,加州危机最根本的原因是市场制度设计缺陷,通过科学的市场制度设计,应该可以避免类 似情况的出现。电监会将设计原则确定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因地因网制宜,目标是构筑政府监管下 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那么,什么样的市场制度设计才能避免类似加州电力危机情况的出现?市场专家 设计出了以下五项防护措施:

  措施一:重视长期合同,规避现货市场剧烈波动的风险。电力不同于普通商品,电力市场也不可能成为完全竞争市场 ,因此按照一般商品的完全竞争模式来设计市场化改革是不会成功的。对尚处于成长期的中国电力市场,必须坚持以长期市场 为主导,重视电力的长期平衡,避免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电力系统陷入不稳定状态。目前中国的区域电力市场交易模式都确定 为“合约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辅”。

  措施二:在市场起步阶段实行有限竞争,从量上灵活控制竞争的规模,以避免市场价格的大起大落。

  措施三:由市场监管机构设定市场最高限价,并酌情决定涨停板。必要时甚至可由市场监管机构采取干预措施。缺电 严重时,最高限价可低些,缺电不严重时,最高限价可高些。这样通过放宽或收窄价格上涨空间,使市场价格保持较为平稳的 状态。当市场价格异动剧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时,可暂时停止市场竞价。

  措施四:设立平衡账户,使之发挥资金的“蓄水池”作用。

  措施五:全面推进市场化改革,尽快建立起一次能源价格、上网电价、零售电价联动的机制。发售两端不能实现联动 ,造成电价只能高来,无法高去,是导致加州电力危机的最直接原因。若因上网电价下降而将销售电价调低,这种“向下联动 ”容易实施;而因上网电价上升而将销售电价调高,这种“向上联动”则具有相当难度。尽管这也是一种价格杠杆发挥作用的 正常表现,但因其影响面和影响程度过大,而使改革的决策者们举步谨慎。尽管新一轮电价改革方案中已将价格联动列为改革 目标之一,但真正实现尚待时日。

  陈青达建议,将销售电价“向上联动”与销售电价改革相结合。比如,全面实行峰谷电价,提高峰电价格,降低谷电 价格;实行季节电价,提高高负荷季节的电价;实行高可靠性电价和可中断电价,使用户根据自己不同的用电效益和承受能力 选择合适的用电方式。

  用户能否接受价格的上调呢?陈青达认为是完全可接受的。他举例说,目前华东因电力紧张,不少工商业用户购置了 小柴油发电机组,其用电成本也在每千瓦时0.70元以上。因此,一部分承受能力较强的用户,为保证不间断用电,是愿意 接受这种电价水平的。

  当电力市场遭遇缺电,就会产生诸多外生变量。形势不容乐观,亦不必悲观。毕竟已有众多的他山之石可供攻玉,有 众多的配套改革战车已经启动。更重要的是,过热经济正在得到有力有效的调控,同时电力已进入前所未有的“加速度”发展 时期。因此,我们应当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关注电力市场建设系列报道(二)上下求索的市场之路

  本网记者陆文辉

  中国的电力市场建设选择了“试点先行、梯次推进”的渐进式道路。2003年底启动了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点模拟 运行后,今年将启动华东区域电力市场的模拟运行,并在今后两年按条件依次启动南方、华中、华北、西北等其他区域电力市 场,在三年的时间里将初步形成以上六大区域电力市场。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中许多与市场关系紧密却又悬而未决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都在影响着市场建设的速度和深度 。因此,中国电力市场建设之路注定是一条不平坦的道路。

  电网建设滞后制约市场发育

  长期以来,由于电力建设中严重存在的“重发、轻供、不管用”倾向,造成我国电网建设的滞后。即使在1998年 实施城乡电网改造后,输变电投资仍只占整个电力基本建设投资的1/4。电网建设的滞后,造成主网架相对薄弱,电网结构 不合理,限制了电网对供电资源的调配能力。有专家指出,电网发展要超前20年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在电力大发展时 期,电网投资的比例应占到电力建设总投资的一半以上才是合适的。

  电网建设的滞后,是造成目前缺电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成为电力市场建设的最大物质障碍。

  首先,受历史上的规划、投资等因素影响,电力市场的发端部分———电源的外送系统建设就存在建设不足等问题。 其次,联网线路也相对薄弱,影响了电力电量在区域电网内部乃至区域电网之间的交换。第三,变电容量不足,导致受电遇阻 。以即将开始模拟运行的华东电网来说,严重缺电的浙江需要输入500万千瓦左右的电力,尽管主网架输电能力已基本不受 限制,但由于变电容量不足,浙江电网最多只能从华东主网受电400万千瓦。

  在电力市场中,电力作为商品,所存在的“送不出,落不下”的现象类似一般商品在物流领域存在的问题。为此,有 专家提醒,在加快电源建设的同时,必须辅以输配电能力的相应增长,否则电网极有可能成为电源和最终用户间的“瓶颈”, 造成新的资源浪费,并阻碍电力市场的发展进程。

  “造成电网建设滞后的最根本原因是缺乏科学的电网建设机制。”一位电力专家说。造成厂网分开后电网建设与电源 建设明显不协调的重要原因,一是价格机制未理顺,购销差价无法弥补输配电成本,二是成本不透明。科学的电网建设机制应 该能够有利于各种社会资本进入电网建设领域,实现产权多元化,而且要能够激励企业加强成本管理。

  市场要求加快立法和监管进程

  纵观世界各国的电力改革,基本都是先立法后改革,但就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来说,还很难做到。有专家提出,尽管 改革尚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对法律法规修订造成困难,但重要的法规制定不能无限期地拖延下去。通过改革看准的东西,就应该 尽快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

  电监会一位负责人说,我们不能做到先立法后改革,但我们要争取做到改革与立法同步。去年7月,电监会下发了《 关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 能规范》等四部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和运营初期的原则性文件。尽管这些文件还带着“试行”、“暂行”的头衔,但不难看出电 监会在市场建设伊始即树立依法独立、透明公正的监管理念的积极探索和努力。

  与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相比,电监会依法监管仍有较多困难。一是由于我国在基础产业法律法规基本 是空白,二是电监会安身立命之本的《电力监管条例》需要加快出台步伐。目前电监会正在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推进立法 进程。另外,电监会今年还将推进《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三部条例的修 订工作,并制定市场准入、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章。

  市场离不开监管。如何在建立电力市场引入竞争的同时,建立起相应的监管制度和机构,而不是将其作为事后的思考 ?据了解,电监会抓紧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同时,正着手监管组织体系的建设。他们将配合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在六个大区 设立区域监管分支机构,并在此基础上,根据需要向部分省市派出分支机构。

  单一制与两部制的选择

  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电力市场建设的关键问题。出于市场建设初期保证新旧体制平稳过渡 的需要,上网电价采取了双轨制,但在具体形式上各方做法有所不同。在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规划方案中,采用了部分电量单一 制竞价模式。此后,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在沈阳召开研讨会,讨论修改在东北电力市场实行两部制上网电价试点的方案,目 前已下发征求意见稿。东北电网公司正在组织各部门进行研究与测算。

  在去年印发的《电价改革方案》中曾对改革过渡期的上网电价提出两部制要求。两部制与部分电量竞价模式最明显的 不同是,两部制电价将上网电价拦腰一刀,一部分切到基本电费中,另一部分切到电量电价中。两部制电价能够较好地实现与 原体制的衔接,起到引导电力长期投资的作用,但作为过渡期电价,这种模式对企业成本起不到有效约束作用。两部制电价中 的容量电价仍实行计划审批,其确定权仍掌控在国家发改委价格部门手中。面对不同类型机组千差万别的的成本,如何确定科 学划一的容量电价标准,使大家能够公平地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成为各市场主体关注的焦点。

  电力市场建设应因地制宜

  根据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要在“十五”末初步形成六大区域电力市场的基本框架。根据电监会的部署, 今年电力市场建设要分四个层次推进,一是要继续抓好东北和华东两个试点,通过模拟总结经验,条件具备时转入正式运行; 二是启动南方电力市场建设,今年要做好方案和有关的配套准备工作,年底具备模拟运行条件;三是积极推动华中电力市场建 设;四是系统开展西北、华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研究工作。南方电力市场建设工作日前已正式启动,其最终目标是建设统一 、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电力市场。

  由于各大区域电网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因此在市场模式的选择上应因地制宜。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刘树杰 提出,应根据现有网架结构及其他相关条件,安排电力市场布局。统一市场仍可能以省及跨二三个省的小区域市场为主体,先 将处于经济中心的省市场和连接最紧密的相邻市场统一,再逐步扩展到大区全境。

  电力市场化改革不可能单兵突进,需要政府行政体制改革、财税和投资体制改革、现代产权制度建设等相关改革互相 推动,齐头并进。目前所遇到的难题和障碍很大程度上与目前既管制又竞争的变革体制密不可分,因此需要人们给予足够的耐 心和毅力。

  关注电力市场建设系列报道(三)市场与安全之辩

  本网记者陆文辉

  没有一个安全有效的电网系统,电力市场将不复存在。这种已被公认的辩证关系正合了中国那句老话:“皮之不存, 毛将焉附”。

  市场化改革对电网安全的影响

  在第39届国际大电网会议上,各国电力专家认为,各国在市场化改革初期普遍对电网安全稳定性和电能质量重视不 够,由此引起的一系列相关问题应引起关注。“电力体制改革初期电网的安全稳定水平会有所下降,随后将逐步回升。前一判 断已为国际上许多事例所证实,后一判断表达的是一种良好预期:如果措施得当,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促进电网安全稳定水平 的提高。”国家电网公司体改办副主任郭国川说。

  建设电力市场,引入竞争,一方面会使电力企业越来越重视可靠性,将其与自身的经济效益相联系,视作竞争中决定 成败的因素之一。而另一方面,竞争又迫使电力企业在成本压力下不得不千方百计降低成本,这意味着安全方面的人力和设备 投入有可能减少。

  随着厂网分开的体制改革,电网与电厂之间不仅发生了资产关系的变化,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原有格局也被打破了。

  从技术角度看,在垂直一体化的体制下,机组开停计划是在全网集中优化安排的,调度可通过改变机组出力来满足电 网安全稳定的要求。而建立电力市场后,机组的开停计划由市场决定,原来保障电网安全稳定水平的重要手段变成了电网运行 的先决条件。另外,传统管理体制下,整个电网的安全稳定措施是统一组织实施的,而厂网分开后,必须按市场规则来组织实 施电网的安全稳定措施和辅助服务。

  从组织管理体系看,安全责任制也随着机构重组发生了变化,垂直一体化体制下,电网和电网的统一协调、利益调整 都在企业内部进行。而改革后,电厂的安全责任到位就显得尤为重要。去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电力安 全工作的通知》,明确电监会具体负责全国的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监管局负责综合管理,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的责任主体 。这是电力安全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化。如何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做到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责权利统一 ,将是电监会接管电力安全管理后的重要工作。

  市场制度设计要充分考虑安全问题

  清华大学教授夏清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电力市场化可能会对电网安全产生以下三方面的影响:一是降低电网安全的标 准。在电网运行方式安排时,为了充分利用更廉价的发电资源,可能预留较小的安全裕度。另外,在公众要求降低电价的呼声 下,电网的规划和投资者也可能降低电网安全的标准。二是按报价制定的发电交易计划使电网面临预想不到的运行方式。

  在电力市场环境下,电网的潮流取决于市场成员的报价,报价的随机性和投机性可能产生预想不到的电网运行方式, 而这种由市场行为所产生的运行方式可能是电网无法承受的,而且是电网现有安全措施的盲点。三是市场成员动用市场力,导 致人为的输电阻塞,降低电网的安全裕度。市场力是指市场成员在较长的时间内,控制市场价格的能力。市场成员使用市场力 的基本方式是控制市场供需关系,从而操纵市场价格。这会产生电网运行的安全风险。

  夏清建议,在进行电力市场制度设计时,应以合约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辅,使得大部分电量提前完成交易,余下少 部分电量进行实时交易。合约交易的购售电合同在签订前就须经过市场运营机构的安全校核予以确认,不能满足系统安全要求 的,市场运营机构也来得及告知有关市场主体。这样,不仅给市场运营机构留以足够的安全校核时间,防止电网事故,而且价 格基本平稳,规避了市场风险。他还认为,应事先明确市场环境下电网对电厂有什么样的安全要求,并以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 形式将其固定下来。

  找出市场与安全的平衡点

  “电网的安全与市场的建设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解决这对矛盾的关键是如何找出两者的平衡点。”国家电力调度通信 中心副总工史连军说。

  建设电网安全运行的三道防线,需要技术和设备的巨大投入;而通过竞争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获得最大限度的产出, 是建设电力市场的目的之一。电力市场环境下,有的电力企业可能为降低成本而铤而走险,比如在短时间内使某些送变电设备 超过设计允许的极限值运行;有些企业不愿意在故障后采用重合闸来减少停电时间,因为这会让设备经受第二次冲击的风险。

  市场与安全的冲突还表现在各自的动机和要求不同:市场要求尽可能地开放,交易尽可能地灵活,而电网的运行方式 安排则要求留出足够多的裕度,来确保电网的调度。市场选择低价电力上网,而电网要根据负荷的布局合理安排运行计划。如 何在“三公”前提下化解两者的冲突,实现安全目标,将成为对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市场运营机构及安全管理机构的考验。

  电力专家谢绍雄前不久撰文指出,我国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对电网结构提出了基本要求,都是从提高整个电 力系统的安全稳定水平、主次分清、保全大局这样一些原则出发,而不是从适合各个局部利益和地区竞争市场的要求出发的。 他建议,在“导则”中应增加防止未来的电力交易带来的不合理潮流威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内容。

  辅助服务:安全的商业化运作

  辅助服务,是一个新名词。它指在电力市场的运营过程中,为完成输电交易并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和电力商品质量(包 括频率、电压和可靠性),发电厂有义务提供的除正常电能生产之外的频率控制、备用、无功支持和黑启动等服务。在一些国 家的电力市场中,它已与电能市场一起构成电力市场的商品体系。

  在厂网分开改革以前,电力调度统一安排辅助服务,电厂按调度指令提供这些服务,由于发输配售捆在一起,所以发 电厂提供了辅助服务后无须得到额外的经济补偿。而在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改革后,发电与电网企业都成了相对独立的市场主 体,在电力市场环境下,辅助服务提供者由于提供了电网所需要的辅助服务,就应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就会影响市场 主体及时提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进而危及电网的安全运行。

  电力专家姜绍俊在中电联近日召开的一次辅助服务课题研讨会上说,当前建立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必须解决两个问题 :一是补偿费用的来源问题,二是辅助服务提供者的平衡机制,即不参与市场竞价的发电企业和大用户是否应承担辅助服务的 义务,这类企业与市场竞争中的发电企业如何做到权利和义务的公平分担,以共同对电网的安全负责。

  据悉,已进入模拟运行阶段的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还未开展辅助服务交易,但有关方面正在开展辅助服务补偿办法的研 究和制定工作。

  一位电力市场专家曾做过这样形象的描述:区域电网是世界上最大的机器,以这部机器为依托建立区域电力市场,就 必须达到其自身安全运行程序与市场交易规则的辩证统一。在完成这样一件复杂而困难的工作过程中,要明确坚持的前提仍然 是“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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