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无据 依法撤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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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01:5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日前,广德县柏垫政府做出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被广德县人民法院依法撤销。 坐落在柏垫镇藻塘村东冲的一片山场,是1981年“林业三定”时由该县政府核发给马泽州的自留山。1996年藻塘村九组与他就山场内一片林地发生所有权纠纷。原梨山乡政府将林地裁决给第九村民组,马泽州申请柏垫镇政府(梨山乡并入柏垫镇)对此纠纷作出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广德县柏垫镇政府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供镇政府行政处理决定时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无证据,应予撤销。 (张军 马孟秋)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