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家企业昨被授予版权保护示范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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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04:4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吴飞刘俊见习记者侯树金王丽)昨日是第四届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引导消费者使用正版产品的意识,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市版权局、市版权保护协会在雁塔路举行了“版权保护示范单位”授牌仪式,25家企业获此殊荣。 市版权局局长王新民在授牌仪式上宣布,西安市新华书店钟楼书店、陕西太平洋文化有限公司、西安三秦音像发行部等25家书籍、音像、软件企业被评为“版权保护示范单位”
市委常委、副市长信长星强调,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做出的承诺,也是维护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既是文化部门的任务,也应是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自觉行为。 授牌仪式结束后还举行了“打击盗版,维护正版”签名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