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更是一种责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04:4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凤鸣 去年5月以来,安徽省阜阳市因食用劣质奶粉造成严重营养不良综合征的患儿171位,其中死亡13人。对此,阜阳市市长代表市政府在媒体上向全市人民深刻检讨,表示承担领导责任。阜阳市长的这一诚恳道歉,无疑会使劣质奶粉受害者的父母们得到些许抚慰。而与此相反的另类声音,则让人感到一丝寒心:当央视时空连线主持人问阜阳市技术监督局某负责
与央视时空连线采访几乎同一天,阜阳市召开了奶粉市场整治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认为,阜阳劣质奶粉问题的出现首先是没有高度重视的结果。其次,工商、卫生和质监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不清,并且没有建立长期的监管机制。阜阳市技监局有无责任,新闻发言人的话作了明确的回答。 那么,配合是不是一种责任?所谓配合,就是为一个共同任务分工合作。很明显,配合不是做看客,是分担一定的工作,承担一定的责任。想来,这位技监部门的官员不会不明白配合的内涵。只是推脱责任,不愿意将不负责任的帽子戴到自己头上,给自己的政绩簿上留下污点。在应负的责任面前,是推卸还是勇于承担,反映了一个领导干部的气度和水平。面对13位婴幼儿的亡灵和正在苦苦忍受劣质奶粉煎熬的患儿,我们还能心安理得地对责任说“不”吗? 在生活中,有不少像阜阳市长这样在关键时候勇于和敢于承担责任者,他们得到群众的理解和钦佩。但以各种理由化解、开脱、推卸、转嫁责任者也不鲜见,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面对好事喜事风光事时,不遗余力去揽责任,生怕没有自己的份。而一旦遇上丑事祸事捅娄子事,则昧着良心推责任,惟恐和自己沾上边。这样的领导,还能指望他们践行“三个代表”,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