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突出贡献专家”六年受贿近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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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04:50 新京报 | |||||||||
湖北农科院原院长受审 本报讯 2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原院长刘定富(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3月,新洲区建筑总公司项目经理陈某得知省农科院41号宿舍
经查,刘定富在6年时间里先后18次收受他人“感谢费”、“拜年费”、“出国购物费”等共27万余元人民币、3000元美元。 据了解,现年47岁的刘定富为上世纪80年代全国仅有的18名农学博士之一、1998年度“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1年度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武汉晚报》供稿(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