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学生中考可享受照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04:54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新)刚刚出台的《西安市200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对今年中考的照顾类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发明创造奖或电脑制作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省级以上(含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者,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
此外,外地户籍的学生满足下列情况之一者,初中毕业升学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入学收费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 这10种情况分别是:父母双双为驻守海岛、边防的军人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子女;烈士或优抚对象的子女;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及专家子女;留学归国创业人员子女;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为我市经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人员的子女;父母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子女;经人事、民政部门批准的在我市自主择业的复转退伍军人子女;外国侨民和外交人员子女;在本市有较稳定工作和住所的农民工子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