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方三十件实事慰警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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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07:0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一项历时3年,旨在为基层所队和民警办30件实事的决策正式出台。 这30件实事主要有:为全省406个特别困难的无房、危房和年久失修房派出所解决办公用房的建设和修缮问题;为全省困难派出所配备372辆警用巡逻车;为全省200个公路巡警中队各配备一辆警用巡逻车;为省、市际治安卡口安装、升级176套电子监控系统;为全省30
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建立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对民警无过错或受到诬告陷害的,书面通报本人和所在单位,消除影响。 尽快取消出国境申请人到派出所签署审核意见的做法,减轻派出所工作量;会同省保监部门研究制定轻微和一般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赔偿办法,减轻事故处理民警的工作量。 为公安民警、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省、市公安机关建立民警心理健康诊所,开通心理咨询热线;扩大民警抚恤互助基金适用对象范围,对平时表现突出的功臣模范,确因积劳成疾死亡但不能认定因公牺牲的,本人患严重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视情给予1万至10万元抚恤或特困补助;经济困难地区基层所队民警全额享受政法特殊岗位津贴等。 据了解,办好这些实事的费用,主要通过争取上级有关补助以及厅机关通过控制购买新车、精简会议、压缩文件、减少招待费、车辆维修费等途径解决。各市公安机关将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财政等部门支持的同时,广开节支渠道,确保30件实事真正落到实处。(沈宫轩 周刚)(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