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实现警察职业功能的最佳效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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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09:11 沈阳今报 | |||||||||
单士兵北京潘家园地区的社区民警在小区醒目位置贴出告示,只要小区的居民取款超过一万元,可以要求片警作陪同。(4月26日《北京青年报》) 市民取款,警察陪同,这幅“警民合作图”看上去很美。然而,警察作为一种公共服务机构的职务设置,是由整体的纳税人来供养的。无可争议的是,警察在为个人提供服务时,前提必须是个体求助者处于实力所不能及,且情况紧急之境。因此,小区居民取款,警察
尽管这些年我国警察数量大幅增长。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加之人口流动的加剧,也给当前的社会治安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当前许多地方的警力都处于紧张、超负荷工作状态中,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加剧。笔者以为,当前出现的非警务活动过多,大量占用警力的现象,是造成警力不足的重要原因。这种情况如果得不到有效改观,必将减弱警察作为社会公器的社会职能,给社会治安的治理带来负面作用。 实际上,解决警力不足,并非仅仅依靠警力无节制的增长。实践表明,警力的增加与犯罪的减少没有必然联系,而犯罪只与社会环境存在必然联系。现代警察哲学所倡导的“无增长改善论”、“再造社会凝聚力”等理论,就是强调,弥补警力不足,更好地发挥现有警力的作用,必须向管理体制上挖潜力,向素质要警力,向科技借警力,向改革挖警力。警察为市民当保镖这件事,令人遗憾。试想,那些经过系统训练培养,具备综合科学素养的人民警察,把自己的工作职能定位在陪同居民取款这样的生活琐事上,难道不是一种人力资源的浪费吗?我以为,这种活动,极大地反映了当前社会还存在着一种对政法机关的过度依赖的社会情绪,这种情绪,也导致一些人产生对警察威力的过度迷信心理。这种心理特征,并不符合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是一种消极落后思维特征和社会行为方式。 民警从事非警务活动,板子也不能只往民警身上打。由于我国许多地方还未能完全实现由国家财政来保证公安机关的经费,一些地方警察还靠罚款、吃杂粮、打野食等方法筹措经费,这样,吃人的嘴软,警察从事非警务活动也就不难理解了。事实上,当前一些领导、部门和机构任意安排警力现象极为严重。这是一个触及到公安体制的问题。但是,我以为,无论如何,公安机关减少非警务活动,实现民警真正的警察职业化,应该是实现警察权力和职责回归的要求,是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 警察为市民当保镖这件事的警示在于,不论是普通市民,还是一些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都必须正视警察的职责,不能任意浪费警察这一社会公共资源。而对于公安部门自身来说,也应该自觉地依法摆脱那种人大于法、权大于法的控制和干扰,来保证警察作为公共资源为全社会所共享的公平性,进而实现警察职业功能的最佳效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