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死”大树问罪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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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09:57 中国环境报 | |||||||||
陈才德 近来,一些媒体有关大树进城的报道又在升温。据新华社报道,近两年重庆市移栽进城的数万株大树成活率仅为30~40%,而贵阳市移栽进城的成活率也只有30%。还有的城市移栽的一些大树生命也岌岌可危。
目前,受“生态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建设的影响,在我国,一些城市移栽大树之风渐起,甚至成为一种时尚。而因之“移死”的大树却不在少数,令人触目惊心。笔者不禁要问,“移死”树木与砍伐树木有何区别?难道“移死”树木不算违法? “移死”大树没人问罪的主要原因是:决策者未认真听取专家意见,没有科学分析,且此类决策多由当地政府或部门集体负责,结果造成了谁也不负责;没有严格执行“移死”树木的相关法规。 一般来说,大树的移栽不亚于给树做一次大“手术”,理应有可行性报告,从科学移栽的程序、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证。这些道理一些专家和决策者不是不知道,但仍出现了不严格按科学和自然规律办事、不依法办事的现象。之所以胆大妄为,还是惯性思维在作祟,那就是“移死”大树没人问罪。在他们看来,植树造林是好事,好事做坏了是不应该追究责任的。“移死”一棵大树很“正常”,砍死一棵大树那就得问罪。笔者就纳闷了,同样是两棵大树都死了,处理的结果咋就不一样? 如何看待大树进城现象,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笔者主张,让大树进城与法律亲密接触,制定《大树移栽条例》,对“移死”树木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制止屡禁不止的“移死”大树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