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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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10:13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人民日报4月27日将发表题为《发展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的评论员文章,文章指出: 4月2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继4月6日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作出解释之后,为正确处理
按照香港基本法,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应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行政长官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和立法会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基本法此处所规定的“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以及所体现的均衡参与等原则,是香港特区民主制度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香港特区2007年行政长官的选举不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2008年立法会的选举不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符合这一前提条件下,两个产生办法可以做出适当的修改,这完全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基本法的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央主张在香港特区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制度的一贯立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