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科院原院长刘定富涉嫌受贿30余万元受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10:25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通讯员晓亮、齐苏报道:涉嫌在6年时间里先后18次收受他人“感谢费”、“拜年费”、“出国购物费”等共27万余元人民币、3000美元。23日,省农业科学院原院长刘定富\(正厅级\在武汉中院受审。 据检方指控:2000年3月,新洲区建筑总公司项目经理陈某得知省农科院41号宿舍楼基建工程正在招标,便请刘在工程投标时予以“关照”,随后,陈将1万元人民币塞给刘,
此前,1996年底,农行武汉市江南支行营业部经理吴某为了找刘定富引存资金,献上5000元现金对刘表示“感谢”。 另据查,省农科院下属单位一名主任(另处)为得到“刘院长”关照,先后送给刘2.5万余元款物。 据了解,现年47岁的刘定富为上世纪80年代全国仅有的18名农学博士之一、1998年度“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刘定富东窗事发后,不少人为之扼腕叹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