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育与惩戒并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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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11:01 法制日报 | |||||||||
本报东莞4月26日电(记者邓新建特约记者章宁旦通讯员刘洪群张静虹)为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解决目前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东省司法厅从今天开始对全省律师展开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这是记者从广东省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广东省司法厅将通过“开展三项教育”和“严格三个规范”并举的形式对全
在对律师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广东还将以完善律师惩戒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律师淘汰机制。一是对律师行业的监管力度,对于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参与违法犯罪,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教唆行贿,要发现一个清除一个;二是分工科学、监督有力、行之有效的律师投诉查处制度,并抓紧完善律师惩戒委员会;三是社会监督制度,进一步畅通对律师的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服务监督卡制度,做到一案一卡,在案件办结时由委托人填写后交当地司法机关;四是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在加大对律师队伍正面典型宣传力度的同时,对于违纪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律师、律师事务所,也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