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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自备发电 政府6000万广开电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14:13 温州新闻网

  温州新闻网4月27日消息:临近夏季,用电“红灯”又将频频亮起。记者昨天从市经贸委获悉,为广开“电源”,市政府拟拨款6000多万元,用于鼓励企业自备发电和补贴地方电厂发电等。

  根据市经贸委出台《温州市区工商企业自备发电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在市区依法税务登记,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商贸零售企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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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商贸批发企业,自备发电机总容量在300千瓦及以上的用电户,经核准可由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办法为:自备发电机自行发电量每千瓦时补助0.12元;7、8、9月份按表记录每千瓦时0.15元,补助时间从供电部门装表签订协议发电开始至2005年12月31日。据悉,我市鹿城、瓯海、龙湾、开发区符合补助标准的企业有477家,瓯海区、龙湾区的补贴由市、区各承担50%。

  为了让部分因油价上涨而停产的地方电厂重新启动,担负顶峰发电任务,市政府也出台相关政策,拟拨款3000多万元,对平阳宏能、苍南龙发、瑞安华瑞电厂进行补贴。宏能、龙发电厂发电每千瓦时补贴0.15元,华瑞电厂每千瓦时补贴0.02元。另外,温州化工厂热电厂每千瓦时也予以0.10元的补贴。(温州日报金咸)(来源: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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