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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须张贴不合格食品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03:01 京华时报

  作者: 胡建礼来源:

  本报讯(记者胡建礼)昨天,通州工商分局宣布,该局正式启动不合格食品公示制度。根据该制度要求,通州区内的重点商场、超市须将需要下架的不合格食品名单在店堂明显位置上张贴明示,以对消费者购买食品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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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州区工商分局消保科负责人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工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认定程序为:各级工商部门先对商场、超市内的各类食品进行抽检,抽检出的问题食品送到国家指定的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果检验结果证明其确属不合格食品,市工商局将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这些食品的名单,同时向各区县工商分局出具食品下架通知,由后者再向各工商所及商家传达。

  该负责人表示,公示制度要求,不管本商场或超市内有没有名单内的不合格食品,该商场或超市都须将需要下架的不合格食品名单在店堂明显位置上张贴明示,以对消费者购买食品起到警示作用。目前,世纪联华、物美等超市已开始执行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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