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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金点子”拍出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03:3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4月9日,沈阳市首届“清文化节”组委会组织专场拍卖会,沈阳市委副书记刘迎初的一个名为“满族同胞寻根游”的点子,以100万元的价格拍出,后刘迎初在现场将100万元转赠给组委会。当地媒体称刘迎初当了“3分钟的百万富翁”。是这个“点子”物有所值,还是市委副书记的身份介入创下了拍卖记录?近日,记者赴沈阳专访刘迎初。

  记者:你认为自己的创意值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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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迎初:100万元左右,拍到100万元的时候,我就向清文化节组委会提出建议,这个价格已达到本身价值,这个创意本身可创造的经济价值大约为每年600万元,拿出100万元购买这个创意,1∶6的投入产出,对公司来说是合适的。

  记者:600万元的经济效益是怎么算的?

  刘迎初:满族同胞寻根游是一个概念,里面包含很多商业空间———它集“游、玩、吃、穿、看、学、带”于一体,形成一个综合品牌后,整合旅游资源,采取加盟的方式连锁经营,旅行社、宾馆、饭店等商业单位被授权后才能经营该品牌。这7个方面的内容将在平面、网络、影视等媒体广告招商以及吉祥物、系列丛书、家谱的设计制作与销售中获取利润,600万元的年经济效益是没问题的,甚至更高。

  记者:什么时候是市委副书记?什么时候是自然人?

  刘迎初:最明显的标志是省版权局给我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这个证书是颁发给我个人的,而不是标明颁发给市委副书记的。我申请登记的时候也是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而不是市委副书记。

  记者:因为你职务分管工作的关系,所构思的创意内容可能比普通市民提出的“点子”包含的内容丰富,一起参加竞争公平吗?

  刘迎初:我的“点子”也不是我规定能卖100万元的,组委会认为市民的“点子”好,也可以拿出来拍卖,但是前提是市民的“点子”也应该登记注册,拿到版权,受法律保护,这样意味着“点子”得到了专家的认可,具备一定的价值,可以转让,如果只是向组委会提出一条建议,拍卖的可能就很小,我和市民之间不存在竞争,至于市民的“点子”能卖多少钱,这是由商家来决定的,这和我的职务没关系。

  记者:组委会为你举行了拍卖专场,能体现出自然人身份吗?

  刘迎初:首先我是以自然人身份拍卖“点子”,当然我有一个市委副书记的职务,虽然我是以自然人身份创造的“点子”,但和我的职务还是有关系的,我个人认为是有联系的,因为我的身份特殊,所以100万元我不能揣进兜里。记者:买走“点子”的公司背景是什么?

  刘迎初:这个公司的全称是“沈阳紫气东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由沈阳电视台、沈阳日报报业集团、沈阳人民广播电台、沈阳出版社四家传媒机构的国有资本和辽宁省蚁力神天玺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瑞林博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两家民营资本共同投资组建的一个文化产业公司。

  记者:这个公司和市政府之间是什么关系?

  刘迎初:是国有资产控股、两家民营公司注资380万的股份制公司,公司总额为1000多万,其中民营公司的资金占1/4。参加这次拍卖会,他们董事会成员都签字认可的,这都是规范运作的。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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