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台规定:提供治安信息最高可奖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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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04:4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 江苏省近日制定出台了全国首个表彰奖励提供治安信息有功人员办法,对及时提供各类治安信息的公民予以奖励,最高奖金达10万元。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局长徐亚中说,提供治安信息的有功人员指,以书面、电话或其他方式主动向江苏各级公安机关及民警提供预谋或正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和涉及危险品、公共秩序、火灾、道路交通等治安事故报警信息;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和公安机关通缉在逃
江苏省对提供治安信息有功人员的奖励实行一案一奖,一事一奖。凡属于本级公安机关奖励范围内的,在治安信息查实后的10日内兑付奖金;属于上级公安机关奖励范围内的,在治安信息查实后的10日内申报,上级公安机关接到申报后两个月内兑付奖金。同时,公安机关对提供治安信息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的治安信息严格保密。(苏宫轩 记者郁进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