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追究重特大事故责任18起 事故的110名责任人被查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06:56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夏一兵、通讯员侯敏报道:昨日,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 去年下半年至今年1月底,我省发生18起重特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省安监局联合督办,对18起事故的110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1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98人受到党纪、政纪以及组织处理。其中,利川市“10·21”毒鼠强投
有关负责人希望各地从中汲取教训,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