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理论研讨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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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07:52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白景辉实习生张利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昨日召开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快制定自治条例理论研讨会。大家认为,加快制定自治条例是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落实自治权的具体体现,更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有效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一条重要途径。 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5月颁布实施,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团结、稳定和发展提供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昌裔、刘兴中在研讨会上讲了话。马昌裔说,制定自治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需要,也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在自治条例的制定过程中,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从宁夏的实际出发,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坚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坚持法制的统一;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 来自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宁夏大学、自治区社科院、自治区党校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自治条例的制定工作,从不同角度分别作了精辟发言,提出了许多有深度、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